2012黃朝湖書悟入藝途生涯電子書
黃朝湖悟入藝途生涯 48 第七篇 台北生活600天 我一生大多生活在台灣中部,出生是在台中縣豐原,二次世界大 戰時搬遷到大甲、后里和南投縣的鹿谷、竹山和集集,最後再搬到台 中市定居,生活和工作離不開中部,只有服兵役期間,四個月基本訓 練在新竹,20個月在台北,算一算大約600天在台北生活。 我算是很幸運,四個月新兵基本訓練結束前,陸軍總部軍樂隊派 人來訓練中心甄選軍樂隊手,我因為初中和師範時都是小喇叭手,所 以很輕易被選上,然後分發到台北中和秀山營區的軍樂隊服役,當時 軍樂隊都是老兵(大陸來的外省兵),只有遇缺遞補幾位台灣籍充員 兵,所以待遇非常好,領預士官的薪水,不用出操,不用早晚點名, 不用整理內務,也不用站衛兵,只有早晚練習演奏或自行演練,出勤 務經常是陸軍總部的週會,軍中的婚喪喜慶,或到機場接外賓,輪流 到總統府前升降旗,最重要的任務是參加國慶閱兵(我正巧參加了民 國52年閱兵),自由的時間很多,比起就在附近的軍儀隊每天要操 練,真的輕鬆很多。 軍樂隊大隊長知道我是畫畫的,又會寫文章,尤其是來自鄉下的 老師,特別喜歡我,常常准我請假到台北訪友、看畫展,其他長官也 很體諒我,只要不耽誤公務,大多允許我做想要的事。 於是,我利用600天的台北服役時間,做了幾件很有意義的事。 首先我把鄉下的老腳踏車(單車),托運到部隊來,利用它解決交通 問題,每次要到台北市區,就騎著這輛腳踏車。當時台北縣市交通不 是很發達,私家車和機車不是很多,公車是唯一大眾運輸工具,但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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